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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监局:化妆品命名新规出台 放行“中草药”限制“药”卖点
发布日期:2011-04-25

本土日化企业集体抗争长达半年之后,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正式对外发布的《化妆品命名规定》和《化妆品命名指南》日前正式出台,此前面临被禁困局的“中草药”概念如今全面放行,但是“药”字将明确不能出现在化妆品命名中。 

        2月5日,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对外发布的《化妆品命名规定》和《化妆品命名指南》对以前征求意见稿中“中草药”方面的禁止用语全面放行,有关中药的用语已从禁用指南中删除。禁用医疗术语方面,仅指出化妆品禁止使用“处方”、“药方”、“药用”等词语。 

        2009年6月发布的《化妆品名称标签标识禁用语》征求意见稿曾掀起日化界轩然大波,“中药”、“中草药”、“中医世家”、“药物配方”等词语一一列为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禁用语,可谓斩断了本土日化企业与外资抗衡的有效通路。因此霸王、上海家化、丝宝、相宜本草等企业纷纷“上书”管理部门,争取政策放行。 

        新出台的化妆品命名新规对“中草药”标识的放行,是国家在政策层面给了民族日化企业发展的机会,将对民族化妆品产业积极的影响。而新规定中也明确规定化妆品不能宣称药用疗效,这意味着以后化妆品想以“药”来做卖点将面临违规风险,另外如“纯天然”、“特效”、“高效”、“顶级”等绝对化词语也不能在化妆品命名中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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